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多出房屋面积问题如何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3:55 新晚报

  读者问:我买了一套期房,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并一次性交齐购房款。房屋建成后,开发商却通知我说,房屋实际面积比我预购的大3平方米,要求我补足购房款才能进户。请问开发商的要求合理吗?

  律师答: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支付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计算公式: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