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室内空气治理下月有"本"可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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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4:54 东方网 |
东方网6月22日消息:首份由市室内环境治理分会制定的《室内空气治理合同》规范文本已出台,并在市工商局备案。记者昨天从室内环境治理分会获悉,合同规范文本预计7月份投入使用,将从合同制定上保证消费者知情权和利益。 家居装修导致甲醛、苯超标并造成伤害已不是新鲜事,入住前请公司检测治理空气被市民日益重视。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作为新兴产业,室内空气治理行业没有合同规范文本,目前使用的合同大多由各公司自行制定,出现公司和业主之间的不平等,治理单位扩大权利增加消费者义务。此外因合同约定不明确,执行时因为合同缺乏依据极易引发纠纷,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据介绍,对于空气治理没效果,治理单位往往采取“拖”字诀,合同规范文本特意规定:双方在签约时要商定时间,没达标必须在该时间内免费再治理;第二次检测仍不达标,消费者可选择对方退款并解除合同,或者继续治理直到达标。此外,合同规范文本规定,企业的治理方案、产品和施工必须先经消费者认可,产品必须出示检测报告。 作者:李伟 (来源: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