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用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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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5:1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6月21日讯 记者原国锋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今天联合发出通知,自2005年7月1日起,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取消溴酸钾作为面粉处理剂,也就是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溴酸钾生产食品。各地质检部门要迅速通知辖区内的面粉生产企业,立即停止在面粉中使用溴酸钾;要加强对2005年7月1日后生产的小麦粉和相关食品中溴酸钾的监督检查。 根据国家卫生部门对溴酸钾的安全性评估结果,溴酸钾不宜继续作为面粉的处理剂使用。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22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