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GDP统计率先破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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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5:1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昆明6月21日电 记者宣宇才报道:如何用“一把尺子”衡量文化产业全貌?民族文化大省云南给出了答案。近日召开的全省文化产业统计培训工作会议宣布,自今年起,云南正式按季度实施文化产业统计。 去年6月,云南在全国率先出台一整套文化产业统计评估的办法,统一界定了文化产业的定义和范围。据云南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随着各地对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视,如何对文化产业进行量化考核成为各级政府探索的重要议题之一。云南省出台的这套评估办法,目的是通过统一界定范围,使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接轨,反映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力,并能够与其他产业进行同度量的对比分析,最终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评估办法首先明确了文化产业的统计范围:包括新闻出版业,文化艺术业,文化用品印刷、记录媒介复制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产品制造业,文化用品批发零售业,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文化、体育和社会娱乐服务业等行业;统计对象确定为全省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法人单位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私营企业、个体户;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业务活动、资产情况、财务收支情况、从业人员等。 据介绍,去年,云南在大理、丽江、保山3个州(市)进行了文化产业统计试点,全面检验方案的可行性,并对方案做出了相应的完善和修改。为及时掌握文化产业情况,避免数据失真,云南省不仅要求有关单位每季度报送文化产业统计报表,而且规定了严格的调查方法,要求获取资料来源必须有两个,部门提供的资料与直接抽样调查或者其他非全面调查取得的资料进行对比分析,经济普查基层数据库的数据需要和汇总数据相互检验。 据悉,云南文化产业增加值目前在全省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经达到6%左右,目标是到“十一五”规划末期达到10%,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22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