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犯错也要“请家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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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6:18 大众日报 | ||
让迟到老师们接受“请家长”式的处罚,听起来倒颇有几分创意、颇能吸引眼球,可细细想来,却是教育人治思想在作祟。我们都知道,“请家长”是学校或老师对学生们常采用的一种辅助性、补充性的教育激励方式,作为孩子监护人和血缘最亲近者的父母,加入到这一辅助性教育链中,无疑是较合理的选择。 可反观校方对老师们采取的“请家长”,则完全是一种不伦不类的“硬性手术嫁接”。老师们都已是成年人,且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一定的社会经验与工作经验,他们完全可以独立、自主并按要求完成自我行为方式的规避或校正,而不需借助第三者的推动。更何况,老师与负责“戒勉谈话”的校领导在社会身份上同是成年人、同是合法社会公民,在教育身份上也属同事,对教师采取“请家长”戒勉方式,不仅是一种极端的不信任表达,更可说是一种尊严侮辱,其对教师的心理影响和刺激,将是极为负面的。 众所周知,校园是一个特殊社会场域,需要一些有针对性的约束性规则来进行补充监督和制约(或俗称校规),但它必须是合情合理、符合各自身份介质的科学、理性、有“应用”价值的公平决策,它尤其需要建立在民主决策、公开执行、透明运转的基础之上,否则将是对校园“教育”精神、理念的扭曲与片面图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