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丢案卷案子“审”几年 当事人质疑:案卷丢失如何结案?孟州市法院的负责人说:“我也说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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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7:0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记者郭长秀 本报焦作讯“我的案子审了八九年,审来审去一直结不了案。近日再去一问,法院早就把案卷弄丢了。”6月20日,孟州市的宋先生向记者反映了此事。 据宋先生介绍,1997年11月18日,时任孟州市华鑫宾馆经理的他向孟州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时承包华鑫宾馆歌舞厅的璩某、王某归还其承包金。经审理,孟州市法院于1999年4月22日下达了经济判决书。后由于法院追加的第三人牛某提出上诉,焦作市中院于1999年9月7日下达了经济裁定书,认为原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发回孟州市法院重审。经过再次审理,孟州市法院于2001年9月28日第二次下达了经济判决书。宋先生认为这次判决不够公正,接到判决书后,于2001年12月7日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缴了上诉费3995元。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宋先生始料未及。从2001年年底到2004年1月,两年多过去了,法院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宋先生焦急地来到焦作市中院进行询问,中院有关领导指示立案庭迅速调查,但查来查去,却始终找不到这个案卷。原来,孟州市法院根本就没有向焦作市中级法院移交这个案卷。没办法,宋先生只得再次到孟州市法院询问,法院的回答却让他大吃一惊:案卷被盗了,无法向上级法院移交! 宋先生怎么想都想不明白,案卷在审理过程中怎么会被盗呢?案卷被盗后,为什么不通知当事人?宋先生要求孟州市法院给个说法。 20日下午,就宋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孟州市法院有关领导。该领导告诉记者,宋先生的案卷的确丢了,此前法院已经给了该案审判员记大过处分,为了避免此类事情的再度发生,院里日前专门给每位审判员配备了保险柜。 问及案卷丢失的经过,该领导称案卷有可能是在法院搬家时丢失的。此外,当时法院有许多临时人员,由于管理不到位,这些人员有的也有保存卷宗的钥匙,也不能排除有人故意拿走了案卷。 记者问:“当事人的案卷丢失了,他的案子是重新起诉,还是接着原来的往下审理?”这位领导称:“正在审理的案件卷宗丢失,这事还真是第一次遇到,这个案子到底该咋办,我也说不清楚。”责任编辑:任远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