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就“中国离婚率高”的报道进行澄清 离婚率超日韩?没那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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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7:0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广州消息“中国离婚率已超日本韩国,与新加坡同属亚洲离婚率较高的国家。”这一消息日前被炒得沸沸扬扬,婚姻问题研究专家徐安琪日前表示,这是假的。她指出,中国的粗离婚率刚过1‰,不及日本、韩国的二分之一。 徐安琪是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中国离婚已有20多年。她对一些权威部门计算离婚率的方法提出质疑,以北京粗离婚率为6.82‰为例: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研报告以北京市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得出此结论,年鉴中2002年北京市的离婚总数为38756对,当年户籍人口为1136.3万,粗离婚率为6.82‰。徐安琪说,这里有3个疑问或错误: 一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编的2003年《中国统计年鉴》,北京市2002年的离婚总数为2.8万对,两者相差1万余对,其误差在于研究者将诉讼离婚撤诉,调解和好及判不离的都计算在内了。 二是粗离婚率的计算方法应为年离婚对数除以年平均人口数的千分比,但北京市粗离婚率为6.82‰的计算方法则存在两个错误,即不仅将“离婚对数”改为“离婚人数”,而且把“年平均人口数”误以为“年末人口数”。 三是年平均人口应以年末常住人口数与年初常住人口数之和除以2的百分比,而不应仅以户籍人口计算。因为随着人口和职业流动的日渐频繁,北京等大城市的外来人口已有数百万。 徐安琪认为,如以正确的数据和方法计算的话,北京市2002年和2003年的离婚率分别为2.0‰和2.2‰。位居全国第二,中国离婚率最高的地区是新疆。 (来洪森)责任编辑:任远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