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生尝禁果致女友怀孕 怕事情败露杀死女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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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7:41 水母网 |
本报讯 (记者邹桂)因害怕前女友怀孕的事被人知道,18岁的学生王健竟将前女友杀害。记者昨天获悉,王健被市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33.1万余元。 18岁的王健与同校学生范某曾是男女朋友,后王健又与另一女孩谈恋爱,两人渐渐疏远。在得知范某已怀有身孕后,王健害怕这事被人知道,竟起意杀害范某。去年12月18日下午5点,王健约范某一起回家。当两人走到顺义区裕龙花园附近的绿化带时,王健用尖刀猛刺范某颈部,致范某死亡。责编:蓝(来源:京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