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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警戒线”时应缩短工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8:06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把危害劳动生命安全的高温量化成具体数字,夏季,当生产环境的温度超过警戒线时,应该对从事高温和露天作业的职工予以特别保护,相应缩短他们的工时。这是市总工会最近发出的呼吁。

  安全生产事故分析表明,每年的高温季节,是事故多发季节。对此,市总工会希望有关方面关注高温和露天作业职工的劳动作业问题,科学制定“不安全温度”标准。市总工会认为,气温≥35℃以上,就应该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其中包括相应缩短职工的工作时间,以降低事故的发生,实现对劳动者最大限度的保护,据了解,人正常的体温应维持在37℃左右,在烈日炎炎环境下从事繁重的劳动时,会引起人体一系列生理应激反应。如果职工在高温下进行繁重的体力劳动,就可能会引起生理功能的障碍,降低工作效率,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或导致中暑。

  对高温、露天作业职工的劳动作业问题已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市政府对从事高温、露天作业的职工非常重视,采取了调整作业时间,早上班、晚收工、做两头、歇中间等措施,尽可能避免因烈日暴晒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中暑现象。

  上述措施多为应急的办法,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据悉,上海市气温≥35℃的高温天数常年平均为9天,2004年为24天,今年高温日预计在16~20天,高于常年的9天。因此,科学地制定“不安全温度”标准,将防暑工作制度化、法律化,确保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已迫在眉睫。记者张路

  高温工作人群已引起市总的高度关注,作为工作在一线的你对此有何看法和建议?请来信工会部。(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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