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8:18 重庆时报 |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重点,标本兼治,加强治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坚决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确保道路运输畅通。 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在治超检测站共同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严格实行扣分制度。对暴力抗法、野蛮闯关的,各级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坚决依法查处;对现有“大吨小标”车辆更正过渡期以后新生产的“大吨小标”车辆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一律按照违法车辆处理,发展改革委撤销相应的车型,公安机关不发放车辆牌照,车辆生产厂家负责召回车辆,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整顿汽车改装企业,加强对运输市场和货物装载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