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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布高考招生录取程序学校不得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退档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8:40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孙艳芹)高考录取如何进行?昨日,省教育部门公布今年我省高考录取的具体程序,规定当本批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招生学校不得拒绝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否则省招办将代为录取。

  按照规定,每批录取前,省招办将通过网络公布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时将具体的录取时间通知各院校。在录取过程中,各院校需调整招生计划或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时,应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将公函以传真形式提供给省招办,省招办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前及时答复。

  招生学校在接收到省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后,应仔细审阅,认真对待各志愿(含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德智体状况大体相同时,应尊重考生第一志愿。省招办要求招生学校必须在每一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决定考生取舍,对高分考生的退档要特别慎重,退档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退档原则,否则录检员将会对学校提交的录取结果予以退回,让学校重新标记录取。

  录检审核通过后,招生院校须按照规定格式将不予录取的考生名单及原因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报省招办。省招办对审核过的高校上载的录取名单,打印后加盖录取专用章,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3天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单寄给招生学校。

  按教育部规定,招生院校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时,还须将考生的录取专业信息上载省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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