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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副反应2小时内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8:50 南方日报

  作为国家两个试点省份之一,我省将监测预防接种副反应

  严重副反应2小时内上报

  本报讯(记者/段功伟 通讯员/陈广泰)预防接种24小时之后持续高烧、5天之后仍有局部脓肿……根据最新出台的《广东省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工作指南(试行)》规定,出现严重副反应必须2小时内上报。笔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2005-2006年全省将开展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

  作为国家疾控中心选定的两个试点省份,广东省和河北省今年起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工作,省卫生厅为此制定了《广东省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工作指南(试行)》。

  《指南》规定,全省各级疾控部门要成立专门的监测工作小组,重点监测已知预防接种副反应异常增加、发现新的少见或罕见的预防接种副反应、发现导致特定类型预防接种副反应的危险因素;发现疫苗品种或批号的质量问题;重新评价预防接种副反应种类或发生率增加的某种疫苗的安全性;发现并防止差错与事故并改善预防接种服务的质量。

  一旦出现《指南》规定应该报告的副反应,除了进行诊断处理外,《指南》要求医疗卫生机构、疫苗生产和经营企业作为预防接种副反应的责任报告人严格按照报告程序进行报告。责任报告人发现预防接种副反应后,城镇应在6小时内、农村在12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报告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填写预防接种副反应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并按规定上报。如当月未发生预防接种副反应,各级应进行“零”报告。

  如出现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组织器官损伤、群体性预防接种副反应或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然后层层上报,每一层上报不得超过2小时。

  特别提醒

  《指南》规定应该报告的副反应包括:

  预防接种后无其它原因腋温≥38.5℃,症状超过24小时;免疫接种后24小时内发生的过敏性休克、不过敏性休克的过敏反应持续3小时以上,出现哭闹、晕厥、中毒性休克综合征(TSS)癔病或群发性癔病;免疫接种后5天内发生的严重局部反应脓毒血症、注射部位出现脓肿;免疫接种后15天内发生惊厥,出现脑病脑炎、脑膜炎、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过敏性紫癜;免疫接种后3个月内发生急性弛缓性麻痹、臂丛神经炎、血小板减少;卡介苗免疫接种后1-12个月发生淋巴结炎、播散性卡介苗感染以及骨炎、骨髓炎。任何引起死亡、住院治疗和医生或公众认为与接种有关的其它严重或罕见的健康损害也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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