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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补助就地购房的大中专毕业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09:2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北仑记者站李源记者左文辉)在北仑区(不包括大榭、保税区)求职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北仑区购买普通成套住宅用房,可享受政府给予的补助。这是记者昨日从北仑有关部门获悉的。

  北仑区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凡1985年以后毕业并经北仑区人事局认可的全日制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在北仑区购买140平方米以下普通成套住宅用房的,对其个人在北仑区内的地方税务局所缴纳的本年及上年个人所得税的5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享受补助政策的个人,可持个人所得税税单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证明、购房原始发票、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办理相关手续。补助政策的享受期限以购房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如购房发票上购买者是夫妻双方的,可选择一方享受补助政策。个人多次购买的,只可享受一次补助政策。

  经税务机关检查属偷税而查补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属于补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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