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处台湾骗子据点被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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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0:28 东南快报 | ||
昨日,厦门市公安局、工商部门等在思明滨海辖区黄厝塔头社、溪头下社、茂后社查封25窝点,查获涉案人员151人,有一窝点人数超过50人。 据统计,共查扣电脑162台、手提电脑2台,手机380部,电话单机177部等涉案设备。 厦门警方表示,这个以台湾人为主,雇用闽南地区青年男女具体作案,骗取台湾人高额的信息费,是厦门历年来查处的诈骗涉案人员最多的一次。 警方称,这些人不仅违反工商、无线电管理等相关规定,还违反了《中国公民往来大陆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这些人侵犯的个体是台湾人,暂时没办法查证,警方对他们的诈骗活动暂时未作处理。 警方表示,目前此案仍在调查取证中,警方还将对涉案房东进行相关处理。 据厦门警方统计,从2003年4月起,厦门警方已查处类似窝点127个,查获涉案人员549人,其中有台湾人129个。 厦门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并保护广大台湾同胞来厦门投资、经商,但对类似电信诈骗等违法、非法活动,警方将严厉打击。最常用的作案手段 扮“色情美眉” 专骗男人们 警方称,这些台湾人非法窃取台湾居民通信资料,在台湾开账户,由台湾人幕后指挥,雇一些年轻人编造“谎言”、“骗局”骗取高额信息费。他们在厦门租房子,购买一些二手电脑、手机等设备。 这些人发布“中奖信息”,让对方交税费、手续费、押金等方式骗钱;或发布“绑架信息”,称对方亲戚被绑架,让对方交“赎金”。但最常用手段是“扮对方情人”、“色情聊天”,常以“美眉”形象上网聊天,诈骗男子。 一种是扮对方情人。职业“聊手”通过聊天套取对方信任,与对方确定网上“恋人”关系,再编造自己家人病重无钱医治,或家境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等谎言,等对方“上勾”就报上账号,钱一到账就换网名另寻猎物。另一种是以色诱人。从色情网站找黄色图片发给对方,称只要对方预付定金,就可提供色情服务,只要收到定金后就没了下文。“工作”每分钟赚多少 聊手赚0.1元 老板赚1.5元 一位曾姓年轻女子向记者讲述了她的工作经历。她在朗纳中专附近一家“网络公司”上班。 曾小姐说,她是通过莲坂附近一家职业介绍所介绍来到该公司,当时说是负责接电话。到了公司后,她就被告知要会聊天,要学说甜言蜜语,她的工作主要是跟一些不认识的男子聊天。 曾小姐说,她的工资是跟对方的通话时间成正比,与对方多聊一分钟,她就能多赚一毛钱。为多赚钱,她和“同事”会尽量“施展”才华,讲一些比较露骨的话挑逗话友,引诱对方长时间拨打电话,赚取巨额电话费。 曾小姐说,她们用的都是化名。公司内部有规定,一般只聊不见面。她从与对方的通话语言判断,她的很多话友都是台湾人。曾小姐说,对方打进电话,一分钟要扣2元,经过一些复杂的分配,其中约1.5元进了老板的腰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