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为首批香港居民颁发执业律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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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0:33 法制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司法局日前为两名香港居民颁发了执业律师证,他们是第一批在京获得执业资格的香港居民。 根据有关规定,他们被获准在内地从事法律咨询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据介绍,已受聘于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陈锦雯女士和双利律师事务所的钱先生分别于1995年和1989年考取了内地律师资格。2003年6月CEPA协议签署后,司法部颁布了《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陈锦雯和钱于去年6月分别在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1年的实习,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人对他们将要从事的非诉讼业务进行专业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