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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裤抄身竟是"例行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0:39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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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奚旭初:脱裤抄身竟是例行检查?

  选稿:项凌 来源:东方网 作者:奚旭初 2005年6月21日 9:50

  青岛市106路公交车队领导在对一位女售票员进行票务稽查时,竟然指令业检员让其脱下裤子接受检查。为了证明清白,该女售票员不得不在两面都是透明窗户的办公室脱下了裤子……记者就此事进行采访时,路队负责人称此举正常,是按照规定进行例行检查。(6月20日半岛都市报)

  休说一个女士,就是一个男人,但凡有一点办法,也是无论如何不会愿意在众目暌睽之下脱了裤子让人搜来查去的;设身置地为这个女售票员想一想,当她脱下裤子接受检查的时候,会是怎样的无助和屈辱?裤子脱掉了,搜查完成了,没有发现藏钱偷款,检查者说可以走了——在这种“例行检查”中,我们看到了什么?

  今天有些企业,歧视、侮辱员工几乎成了家常便饭,甚至不把员工当人。企业丢了什么东西,就敢大门一关,让员工彼此投票“选举小偷”,至于有无证据,那是不屑一顾的,也就是说,经营者认为谁是贼,谁就必须是贼,不是贼也不行。还有企业规定员工在每天上班时间里,只允许上一次厕所,每次上厕所的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倘若还想多上,必须找主管签字,否则就要罚款。而有的企业要推行什么“跪式服务”,就让员工跪在顾客面前,通过“自我贬抑”来突出顾客的“尊贵”……诸如此类的怪事,已是屡有所闻,而今天青岛居然又出了脱掉女工裤子的“例行检查”,能不令人骇然么?

  市场经济即法制经济,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纳入法制轨道,如何对待员工也不例外。而像上述种种歧视、侮辱员工,不把员工当人的做法,显然与法律法规南辕北辙多矣。或问,制定这些荒唐“规矩”的企业,是否真的对法律法规一无所知,真的是所谓的“法盲”?我不相信事情真会这么简单。这些企业对怎样赚钱可以算计得滴水不漏,“市场眼”要多精明有多精明,难道惟独在法律法规面前就变成了“盲”?明明不“盲”,却就敢“盲”,这事儿足已发人深省。

  剖析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因为某些企业经营者的胡作非为,遂使员工的人格尊严成了牺牲品。这些企业经营者,手中有那么一点权力,就要无限放大,以歧视、侮辱员工来显示其存在。“人性化”这个听起来似乎天天和我们在一起的口号,因为这些作威作福者的存在,离我们依然还很远很远。大个世界,各色人等,有那么一些蔑视人性的人物,也许也不值得大惊小怪,而真正应当议论的是,对这些人物的所作的为,除了舆论在道义上的抨击,我们的社会还该做些什么,或者换言之,我们的社会没有做什么,才使这种劣迹愈演愈烈了?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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