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身体私处烫伤后留疤 丈夫觉得恶心拒绝同房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0:4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6月22日电据南国早报报道,因妻子的一处隐秘部位被烫伤后留下疤痕,丈夫觉得恶心而拒绝与妻子同房,不堪忍受的妻子为此要求与丈夫离婚。 2002年12月,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三只羊乡某村的蓝女士与兰某按当地农村风俗习惯举行婚礼。洞房花烛夜时,兰某发现妻子身体隐秘部位被烫伤后留有一块非常难看的疤痕,他觉得很恶心,不愿与妻子同房。 遭受冷落后,蓝女士非常伤心和气愤,第二天即回娘家长期居住。今年3月8日,伤心不已的蓝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以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法院审理后判决准许两人离婚。(黄敏、梁汉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