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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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0:5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电 在被誉为“花园城市”的新加坡,很少听到有人对小区内部的环境表示不满,这主要得益于小区严格完善的规章制度。 由于新加坡地小人多,因此无论是政府兴建的组屋还是开发商兴建的公寓,大多数都是临街而建。根据新加坡建屋发展局有关共管式公寓房屋建筑与相关设施比例的规定,发展商必须将不少于40%的土地用作花园、风景区以及其他娱乐健身设施,从而保证小区居民拥有一个结构合理、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以共管式公寓“东陵丽晶园”为例,为了减少公路噪音对居民的影响,该小区的西南两侧除了栽植花草,还特别种了许多高大的树木。 “东陵丽晶园”管理处负责人陈小姐透露,在该小区居住的每一户都有一本近50页的《居住守则》,其中详细规定了住户在小区内可以进行的活动以及被严格禁止的行为。一旦有人违反了规定,保安人员会及时予以制止,物业管理处也会向各家各户发出书面通知进行提醒。如果违规者无视警告,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纠正错误或者给他人造成了损失,那么他除了要赔偿,还有可能“吃官司”。 完备具体的规章制度使新加坡的物业管理公司在维护小区的环境和秩序时有章可循,但要获得令人满意的效果,还需要全体住户的自觉配合才行。正如《居住守则》中多次提到的,住户的一切行为都要以不打扰他人的生活为前提,这样才能共同创造和分享和谐宜人的居住环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