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为杜绝“杜宝良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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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0: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据《扬子晚报》报道,江苏省公安厅昨天出台《江苏省公安机关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在全国首推交通违法告知制度,将从8月1日起实施。 新推的“十项服务措施”的第一项就是建立执法告知制度,包括: 交通违法累计9分、12分告知。在交通安全违法累计分别达到9分、12分时,由交通管理部门向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违法告知单》,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未能及时告知的,当事人其后的违章行为不记分。 “电子警察”记录违法告知。对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时公告。除故意闯信号灯和高速公路超速外,对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达3次的,向该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单》。未告知的,其后对同一种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处罚。 机动车辆临界报废告知。在机动车辆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由车管所向车主发送《机动车辆临界报废通知单》,对逾期不办理报废手续的,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