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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争议 南京首创“电子警察”执法告知服务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1:1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2日电据南京日报报道,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曝光达3次,交警未告知的,其后相同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8月1日起,江苏省公安厅将在全省公安机关中推行六项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其中“电子警察”执法告知等属全国首创。

  对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公告。除故意闯信号灯和高速公路超速外,对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达3次的,向该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发送《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单》。未告知的,其后对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沈宫轩、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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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上旬,北京曾有一名外地司机走禁行线,被“电子警察”记录105次却浑然不知,结果遭罚款10500元,引起社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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