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怪民警事主上门表歉意 盛赞普宁公安为民排忧解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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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1:30 大华网 |
本报讯6月2日,普宁市梅塘镇溪南村民周某专程到普宁市公安局,登门表示歉意,自称她刚在外地回来,不明情况而错怪公安民警。她还主动提交了要求撤销报案的申请书,同时盛赞普宁公安能热情服务,为民排忧解难。 原来,5月21日晚,溪南村民周某欢因精神病发作,持锄头爬上他人屋顶上掀掉瓦块,村民打电话报警要求协助制止,梅塘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赶至现场,耐心与周某欢谈话,稳定其情绪,最后把周某欢交给家属和村干部,要求他们严加监护,尽快送院治疗。周某欢被领回家后,因其家属疏于照顾,于5月29日精神病再次发作,死于家中经查,属于自然死亡)。此后,民警见死者家属穷困潦倒,便协同溪南村干部发动村民募捐了几千元,帮助其解决后事。当天,不明真相的周某欢姐姐周某来到普宁市公安局接访现场,向有关领导报称,其弟被民警捆绑死于家中。该局立即派员前往查证。经详查,梅塘派出所在处置事件中没有发生执法过错,民警及时向周某通报事情经过,使周某消除了误会,并意识到错怪了公安民警,于是,她登门道歉并主动提交了要求撤销报案的申请书。陈作成(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