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告知”体现执法水准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5:41 扬子晚报 |
本报讯本报昨天A17版刊出《江苏首推交通违法告知制》的消息后,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关注。许多司机对该政策的出台表示极大的兴趣,并希望公安部门能够尽快落到实处。 南京东方出租车公司的一位司机告诉记者,他看到这篇报道后感觉很是过瘾。该项政策规定,对交通安全违法累计9分、12分时,由交通管理部门向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违法告知单》,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未能及时告知的,当事人其后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记分。对此,他举双手赞成。“你说像我们,平常很难得上网,也很少到交管部门去查违章记录情况;报纸上登是登了,可谁晓得我违法的记录是登在哪一期上呢?” 而在媒体上班的陈先生,今年刚刚“成为”驾驶员。有一次,他在驶过一个十字路口时闯了红灯,但当时并不知道。过了几个月后,他无意中上网时,才“意外”发现自己的违章记录。“好在这几个月中没有经过那个十字路口了,要不然肯定违章不止这一次。而现在放心了,我要是在那个十字路口闯红灯达3次,交管部门就必须向我告知,我也就不会犯第4次错误了。” 在北京卖菜的安徽籍司机杜宝良,因为连续105次在同一地点违反禁行标志,被累计罚款10500元。日前,北京“杜宝良事件”曝光后,有关交管部门如何执法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省社科院一位社会学家表示,我省能够很快从这一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并迅速采取措施,这是很值得称赞的。当然,对于公安部门来讲,这对他们的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也同样有助于改善城市交通状况。(贺晓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