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带伤勇斗歹徒 罪犯被判5年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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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5:51 宁夏日报 |
本报讯 (记者 罗晓红通讯员陈丽敏)甘肃来银打工人员苏永太采用暴力欲抢劫出租车司机,6月20日被贺兰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1月19日晚10时许,苏永太酒后携带菜刀等作案工具,在银川市丽景街昆仑钢材市场附近,租乘万某驾驶的夏利出租车行驶至贺兰县金贵镇沙窝桥后,苏永太以自己没有带钱为由,要求万某开车返回取钱。当万某调转车头往回开了几米时,苏永太突然用脚踩住刹车,并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说:“我不问你要钱,你还问我要钱”,万某见状下车逃离,苏永太紧追其后,向万某的后背捅了一刀。万某强忍剧痛,与苏永太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苏永太又向万某的腹部捅了一刀。后万某在过路司机的协助下,将苏永太制服并报警,金贵镇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苏永太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另外一把菜刀。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