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揭发举报这类“贪官”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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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16:12 桂龙新闻网 |
南宁市检察院20日启动为期一周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并承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实名举报的,将在基本事实查清后,及时给予回复。 据介绍,按高检院部署,从今年7月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查处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专项工作。该专项工作查办案件的范围是: 第一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导致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案件,包括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 第二类是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犯罪案件,包括: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放纵走私案,商检徇私舞弊案,商检失职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案; 第三类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枉法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包括:徇私枉法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等。 据了解,去年全市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80件215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122件15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21.12万元。而今年1月份至5月份,全市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6件46人,大案20件,代表国家提起公诉28件34人,其中,20件大案,1件要案。 来源: 南宁晚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周丽群 颜晓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