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久霖现象直指企业改造“命门”(名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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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2:2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中国航油(新加坡)前总裁陈久霖2005年6月9日在新加坡法庭受审,在交纳200万新加坡元保释金后,他暂时避免了牢狱之灾。但是,面临15项罪名指控的他,前途堪忧。 对陈久霖现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有人从中国与新加坡的法律文化差异入手,分析这位叱咤风云、大起大落的中国商人的命运;有人从中国的保密文化入手,对其控制企业所存在的种种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应该说,这些都是非常有见地的议论。但是在我看来,文化深处是传统。作为一个个案,陈久霖现象的最大意义,就在于提醒国人注意:中国的企业如何走出传统文化的阴影。 我国虽然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公司制企业,并且在公司内部形成了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的权力分配总是处于失控的状态。 民主作为一种体制上的安排,首先就是要解决多数人的利益表达问题。如果在公司外部缺乏独立的主体意识,而在公司内部缺乏民主决策、相互制衡的制度安排,或者制度的安排受制于公司经营者头脑中根深蒂固的封建意识,那么,形式上的现代化公司,骨子里必然是封建的家族统治。 近年来,我国照抄照搬了西方国家许许多多的公司制度,甚至在大陆法系的基础上,引进了英美法系的独立董事制度。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在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同时,解决公司的民主决策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利害相关人的合法利益。但问题的症结就在于,不少国人在操作公司制度时,带上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烙印,必然会出现类似于专制时期效忠于皇帝的现象。打个比方,假如投资者是皇帝,如果皇帝不能亲自操作,大权旁落,那么,围绕在皇帝身边的太监就会肆无忌惮地枉法弄权。这种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并非没有学者来揭示,但之所以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就是因为中国传统文化在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 不幸的是,长期接受中国传统文化基因的陈久霖在新加坡遇到了新的法律文化。新加坡政府长期致力于改造新加坡的社会结构,逐步实现了公司治理结构与社会结构的和谐统一,所以,在新加坡,公司制度能够很好地被推广。陈久霖领导的中国航油企业长期脱离监管,酿成大祸,最终还是难逃新加坡法网。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陈久霖面临严厉的制裁。 所以,改造企业必须与改造社会同步,企业治理结构的改善必须与社会民主机制的发展同步。或者换一种说法,我们在建立现代公司制度,发展物质文明的同时,还必须发展政治文明。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现代公司制度在中国被异化的现象。 乔新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江南时报》 (2005年06月23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