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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查126所学校 挪用教育经费将被追究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3:20 新桂网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见习记者韦芳芳)日前,自治区组织了8个检查小组,对2005年春季学期全区126所中小学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开学工作抽查。抽查中没有发现擅立收费项目、超标收费现象,但一些收费不规范及部分地方政府对学校公用经费投入不到位的问题仍存在。为此,自治区教育厅、纠风办、监察厅、物价局等七部门就我区2005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了实施意见。

  在对全区14个地级市28个县(区)的126所学校进行抽查发现,农村贫困地区实行“一费制”后,部分地方政府对学校公用经费投入不到位,一些农村学校用于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经费难以保证。

  七部门提出的治理意见要求,“一费制”还要进一步完善,严禁违反规定乱收费,转嫁和变相加重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公办高中招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也要进一步完善,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方式突破规定的招生比例和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用。

  高校的招生工作则要大力实行“阳光工程”。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得将招生录取与收费挂钩。同时要加大教育投入,足额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确保中小学正常运转,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平调学校收费收入,不得把中小学生的书杂费作为预算外调剂资金收取,不得随意设立税务局种向学历教育学校征收税费。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也在严禁之列。

  据了解,七部门要求各地要切实采取措施,坚决制止统筹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在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地方,建制镇、县城(区)、市所在地的中小学校要推行“票款分离,集中核算”管理方式。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于挪用教育经费以及向学校乱摊派的,谁出的主意、谁做的决策就要追究谁。今年秋季开学,要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重点对部分高等学校、中小学和教育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教育收费政策情况进行检查。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乱收费案件,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决策者的领导责任。

  作者:韦芳芳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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