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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抄错了 电费实在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3:24 海峡都市报

  N帮办记者曾小琴

  15盏楼灯

  一晚用电5.3千瓦时

  曾女士现住在宝成大厦,在前坂东区12幢A号楼还有一间老房子。今年1~3月份,老房子都闲置着。4月份,物业要求她交纳34千瓦时的公摊电费。据她所知,A号楼共有15盏楼梯灯,每盏功率25瓦,14户住户每户收34千瓦时电费,计算下来15盏灯平均一晚用电近5.3千瓦时。曾女士觉得太多了。

  昨日,帮办记者来到前坂东区12幢A号楼,仔细数过,这号楼共有15盏楼梯灯。管理前坂东区的丰泽区利民物业的工作人员小陈告诉记者,每盏电灯是25瓦,公摊电费收的就是这些楼梯灯所耗的电费,物业每季度向住户收取。

  每幢楼住户分摊的电费经常不相同,有多有少。小陈向记者出示了“利民物业水电收费明细表”,记者发现,前坂东区几幢楼的用户每季分担的水电确实不尽相同,最低的一户一季才分摊6千瓦时。“用电多少与住户节不节约电有关系,有的楼层灯火通宵达旦,有的用户则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

  查了又查

  原来物业抄错电表

  帮办记者想看看电业局的收费公示单。小陈说,每季度初他们都会在小区每幢楼底层楼梯口,贴出上一季度各户用水用电的情况。由于电业局是每月向物业收取公摊电费,他们则是按季向住户收取,为节约成本,他们就不再贴出电业局的收费复印单了。小陈说,电业局的收费单据已交给房地产做账,建议查询95598。记者当即与小陈电话查询,得知前坂东区12幢A号楼,今年第一季度用电情况分别为105千瓦时、110千瓦时、96千瓦时,总共为311千瓦时。

  足足差了165千瓦时!“不可能,要不我们去现场查查电表。”小陈提议。到A号楼一查,果真出错了——原来4月2日,物业工作人员把12幢A号楼的电表数据抄多了,而B号楼的电费抄少了!

  搞了个乌龙。物业急忙向A号楼住户道歉,表示要把多收的钱退回给各个住户;B号楼的住户则要把少收的差额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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