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百货保安监守自盗 妻子帮助销赃获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3:47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江荣义/通讯员/余强

  本报讯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来雅百货公司原保安陈继承,犯盗窃罪,判刑10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其妻崔某犯窝藏销售赃物罪,判刑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陈继承原系厦门来雅百货公司保安,利用职务之便,于今年1月29日晚,携带作案工具到来雅百货大楼地下室躲藏。次晨2时许,陈从地下室出来,沿消防通道上到二楼钻进百货卖场,盗走玻璃柜台内戒指、项链、手链等金首饰共222件(共计价值30多万)。得手后陈将所盗首饰让其妻藏匿,并一起到龙海销赃。


新浪强力推荐:【滚动新闻实时看
 【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