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出执法告知服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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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4:52 中国青年报 |
本报讯(李玮记者郁进东)安徽农民杜宝良在北京同一地点闯禁行105起、被罚款1万多元的遭遇,今后在江苏将不会再发生。今天,江苏省公安厅出台了《江苏省公安机关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它规定,“对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公告。除故意闯信号和高速公路超速外,对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达3次的,向该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发送《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单》。未告知的,其后对同一车辆在同一地点的同一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处罚。 江苏省公安机关执法告知服务制度还有:在全省实行交通安全违法记分临界告知和累记12分告知,未告知的,其后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记分。驾驶证审验、换发和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逾期告知。机动车辆临界报废告知。刑事案件立案告知举报人、破案告知被害人及亲属。八类主要刑事案件未能及时破获或久侦未破的,定期向被害人及亲属发送《未破案件侦查进展告知单》。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告知经营者,对初次违法且未造成后果的予以教育警告,对再次违法的严格依法处罚。 据了解,江苏省公安机关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将从今年8月1日起在该省实施,“告知”采取信函、电话、短信和报刊公告等方式,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