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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户政新措施解决入户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5:21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重庆6月22日电 记者崔佳报道:被老百姓俗称为“黑娃”的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未入户的孩子,在重庆市将不会再为上不了户口而发愁。记者今天从重庆市公安局户政处了解到,今后“黑娃”可按照本人意愿随父随母,凭出生医学证明和医院出具的其他出生证明、街道(村)证明、知情人证明,经民警区别情况调查核实后,办理入户手续。

  这是重庆市公安局近日公布的6项户口管理方面的便民举措之一。根据重庆公安户政部门此次推出的便民举措,农村居民通过“三投靠”(夫妻投靠、年老投靠、子女投靠)在城镇入户将更加方便:农村居民申请迁往重庆主城区等城镇地区的配偶处共同居住的,可自愿登记为城镇居民,不再像过去那样受年龄、结婚时间的限制;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可申请投靠子女入户,其中退休投靠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16周岁以下(在校生不超过19周岁)的子女,可解决随父落户的问题。

  此外,重庆公安户政部门还有其他四项便民举措方便群众入户和迁户:一是学生迁户可自主选择。如考入重庆市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二是高级科技人才户口迁移随时可办。如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获得市(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科研成果奖的人员,获得博士、硕士、双学士学位的人员,在夫妻调动中,不受年龄、分居时间限制,随时可办理落户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随同迁户。三是买房入户更加便捷。如主城区以外的人员,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房屋的,符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实际居住、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条件的,可办理入户。四是如对因长期外出、下落不明被销户的人员,如果现在确实已回原籍居住,原户籍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将予以恢复户口。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23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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