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孙涛(不吐不快)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5:2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王淑军 看罢孙涛的经历,心情很沉重。试想,假如我是孙涛,吃了一种正规药物,不但病没治好,反而健康受损,又在维权路上经历了种种碰壁,会有怎样的感受。 我会很无奈。服用的是合格药品,药厂可以不负责任;是根据医生处方的正常用法用量,医院可以不负责任;投诉消协,回复正规产品非属管辖之列;想诉诸法院,被告知处理此种情况无法可依;向药监部门反映,被告知同情遭遇但爱莫能助……我发现,无人会为我这样的受害者负责。 我会很痛苦。这样的事情为什么偏偏让我碰上?伴随着药物给健康带来的种种伤害,我只有自认倒霉,怪自己运气不好,苦水往肚子里咽。我身体受的伤害越大,心中的这种痛苦就越大,就越难以在短时间内平复。 我会很激动。社会上如果有人受了天灾人祸,也还有被帮助和救济的可能。而我无端受伤害,却没有一个人或一个单位来负责和关心。 我的情绪可能影响到我的工作和生活,还会传染给家人或朋友…… 统计资料显示,在我国每年住院的5000多万人次中,与药品不良反应有关的可达250多万人,住院病人中则有500万到1000万人可能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并因此导致每年约有20万人死亡。由此可见,像孙涛这样的受害者并不少,加上受影响的其家属和其他人,这是一个不算小的群体。他们也可能会很无奈、很痛苦、很愤怒,他们受到伤害,却不知伤害者是谁;想诉说,却不知对谁说。 充分尊重每个个体的权利,并兼顾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利益,应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孙涛的经历却表明有这样的一个群体受到社会的忽视,他们因为正常的药品不良反应遭受着健康的伤害和心灵的痛苦,却无人关心,无人负责。这种经历将影响到他们对社会的态度。况且,从医学伦理上讲,他们受到的伤害是为促进医学进步和提高人类疾病治疗水平付出的代价,也理应得到社会应有的关心和帮助。 其实,问题并不难解决,关键是何时去做。国外相关的经验可以借鉴,比如,许多国家都有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的药品召回制度,以及制定药品不良反应赔偿的专门法律,确定由各药品生产、进口企业,按年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药品不良反应基金,用于受害者的救济、不良反应监测、促进人类健康;或者建立健全相关的社会保障救济制度,一旦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伤害行为,迅速启动相应的救济机制。然而,我们相应的机制建设长期一片空白,受害者群体的权益长期受到忽视。 当每一个个体受到无端伤害而能感受到来自社会的保障和温暖时,当每一个群体的利益受到无端伤害而能迅速引起社会足够重视时,才真正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我们期待着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尽快行动起来,着手研究解决药品不良反应受害者的问题,不要再让他们感到无奈和痛苦。假如我是孙涛,我会对此怀着无限的渴望和满心的期盼。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23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