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大盗6000元摆平刑警队长》新闻后续 兰花大盗被判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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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6:4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记者韩景玮实习生张帆 本报郑州讯昨天上午,记者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04年11月10日本报A09版以《兰花大盗6000元摆平刑警队长》为题报道的兰花大盗主要犯罪嫌疑人赵长生因涉嫌抢劫罪和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1999年10月13日下午6时许,桐柏县大河镇石佛寺村石桥组兰花种植户王同被4名手持凶器的蒙面人打伤。随后,王同种植的400株价值200万元的兰花被歹徒抢走。 案发后,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于2001年5月对犯罪嫌疑人赵长生实施抓捕,抓捕中赵翻墙逃跑。2002年6月8日,赵长生忽然到桐柏刑警队自首。不久,赵就被警方释放。 2003年11月30日,犯罪嫌疑人赵长生再次作案被抓获,在警方的审讯中,赵长生交代了自己伙同另外3人在王同家抢劫兰花的事实。赵供述,他之所以被桐柏警方抓后又放出来,是因为他曾向桐柏警方的“领导”行贿6000元。随后,检察部门介入调查此案。 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取证,2005年5月,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依法对盗窃兰花主要嫌疑人赵长生提起公诉。5月20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长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被害人等手段,入室抢劫财物,且数额巨大;又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盗窃罪。二罪并罚判处赵长生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7万元。涉嫌私放嫌犯的公安人员则另案处理。责任编辑:任远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