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气瓶改革”启示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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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7:02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王屹立)6月21日,记者从在郑州召开的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长会议上获悉,我省液化气瓶产权改革经验引起与会代表关注,相关做法已被吸收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正案》中。 2003年6月1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正式实施。我省对原本属于个人名下的气瓶实施产权转移改革,要求合法气瓶充装单位出资购买这些气瓶,并对气瓶建立档案,负责安全检查、保养等,严厉打击“黑充装站点”、“黑气瓶”。两年来,我省共普查整治气瓶充装单位791家,责令整改的气瓶充装单位82家,依法取缔不具备条件的非法气瓶充装站点56家,消除了大量气瓶隐患。 此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正案》,还增加了“气瓶制造单位应当自行或者通过合同委托销售单位,将气瓶销售给经许可的气瓶充装单位充装”的条款。②4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