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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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7:44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6月22日讯(实习生 李江 记者 周卫国通讯员谢兴无)今天,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劳动保障部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全省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最低工资标准出台,标准在上年的基础上有所调高。 全省的月最低工资档次仍分为6档,具体是:480元/月、440元/月、420元/月、400元/月、380元/月、350元/月;各档次都比去年有提高。 全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档次分6档,具体是:6元/时、5.5元/时、5元/时、4.5元/时、4元/时、3元/时。据悉,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选定适合本地区的月或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