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毒品获刑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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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8:20 潇湘晨报 |
本报讯昨日上午,被告人方锡强涉嫌贩卖毒品案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方锡强先后贩毒8.3克,被警方查获2.309克海洛因。一审法院当场宣判方锡强贩毒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调查,方的毒品都是从一个外号叫“小毛哥”的人手中以每克600元的价格购买的。每次都是周畅等人先把钱交给方,由方去购买毒品,然后双方在约定的地点进行交易。2月24日,被告人被抓获时,民警在他的住处还搜出海洛因2.309克,盐酸丁丙诺啡舌下含片6粒。 在昨日的庭审中,被告人辩称,自己并没有贩毒,而是和其他人合伙一起买毒品吸食。自己只是帮朋友买毒品,也没有从中获得利益,因此不是贩毒。对此,其律师也为其做了“代购”而不是贩毒的辩护。而公诉人认为:根本没有代购毒品一说,被告人做中间人达成毒品交易已构成毒品犯罪。 据悉,今年以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已经审理了8起贩毒案件。 黄志杰 胡 伟 汪 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