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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道德沦丧推波助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8:3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昨天本报消息,光明回奶事件终于有了结果:光明乳业集团在上海媒体上发布公告,承认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对保质期内库存产品检验合格后再利用生产。但质量监督部门认为,这仍属于违规操作。

  此前郑州媒体披露,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将大量已成了豆腐渣状,甚至生了蛆、恶臭变质的光明牛奶回收进厂,重新加工后再销售。

  作为消费者,我们如今几乎已成了惊弓之鸟。半年来,国内食品安全事件频频见诸媒体:苏丹红一号事件、用有害色素为茶叶增绿事件、雀巢问题奶粉事件、光明回奶事件、深圳“地下作坊”在厕所旁加工哈根达斯冰激凌蛋糕事件……

  每次食品安全事件爆出,都能听到一种声音:违法成本低加监管不力是主因。

  不错。在法国,生产出售伪劣食品与走私军火同罪;在美国,生产和出售伪劣食品者不仅能被罚得倾家荡产,还要被判监禁。我们呢?只要看看那些问题企业屡屡“卷土重来”,就能知道“严肃处理”实在不疼不痒;只要看看问题食品顺利流行于市场,就能发现监管部门没能尽到责任。这种状况,亟待改变。不过,这还远远不够。如果仍有那么多人甘为道德沦丧行为推波助澜,食品安全事件就依旧会令人“头大”。

  我的意思是,直接用有害色素为茶叶增绿的人,直接生产和销售问题牛奶的人,直接在“黑作坊”加工名牌冰激凌的人……就在我们中间,甚至和我们血肉相连,而且不少人是明知有问题却照样干着。正是这么多人自觉和不自觉、有意识和无意识地与无良商人相结合,终于导致食品安全成了我们一块心病。如果说,坑人食品生产商和销售商的道德已沦丧,那么,向正义和良知低头而参与制造和销售问题食品,就是在为道德沦丧行为推波助澜了。

  你也许会说,“那是公司的事,我有什么办法?”“不得已”也是一种现实,但并不能推脱掉责任。事关人性和道德良知,我们谁都不应麻木不仁。

  法律通常只能约束特例,约束群体则主要靠道德。当道德沦丧成为社会普遍现象时,法律和监管就会变得相当脆弱。因而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愈加严重之势,我们需要加大惩罚力度,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更需要为道德加一道底线:不为道德沦丧行为推波助澜。

  昨天有消息说,维他奶(上海)公司使用霉变豆粉和水分超标大豆生产维他奶饮料之事,是因内部人士举报才得以“公之于众”。这个内部人士,令人敬佩,值得学习。“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多些不为道德沦丧行为推波助澜的内部人士,问题食品的生产销售就会遭到抵抗,其危害程度就可能被降到最小。

  面对食品安全事件,有些企业马上就会想到所谓“危机公关”:动用所有手段,力图摆平政府职能部门和媒体,混淆视听,强压消费者。值得警惕的是,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和媒体在这种“公关”面前,往往突然失声,装聋作哑,或转移话题,王顾左右,甚至昧着良心粉饰太平,胡说八道。这又提示我们:不为道德沦丧行为推波助澜,是整个社会的事。 【原载南京日报】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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