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辆奖励举报者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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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8:57 东南快报 |
本报讯即日起,市民如果在福州市五区范围内发现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可随时拨打福州市整规综合办电话0591—83297385举报,查证属实的将可获得每辆100元的抽成奖励。这是日前福州市出台的《市区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的规定。 据了解,福州市整规办已设专人负责受理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的举报,并负责将举报线索按执法分工移送市工商局、市执法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有关责任部门调查处理,对举报属实的按照每辆电动自行车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同时《办法》中还规定,经销商违规开具销售电动自行车发票的,由税务部门给予5000元-10000元的处罚。 获得举报奖励应当符合五大条件。一、违规案件发生于福州市五区行政区域内;二、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掌握;四、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五、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据悉,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的违规案件和线索,在调查处理完毕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由有关部门酌情予以奖励。同一线索被两人以上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个或是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负有电动自行车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作为举报奖励对象。 记者了解到,举报人应当在接到领奖通知后30天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领取奖励并办理签收手续。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权利。受奖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前往市整规综合办亲自领奖、委托他人代领或要求有关部门以邮寄的方式发放奖金。(来源:张秀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