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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接受采访还是接受采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09:29 南方都市报

  媒体思想之小七专栏

  作为一个媒体工作者,本人也曾遇到过采访对象要求付费的情况,而我们的态度是:那就算了吧。

  我们并不认为采访对象应该替我们义务劳动,你接受我们的采访,我们非常感谢;你不接受,那也是你的权利。所以,好记者的标准之一,就是有能力采访到重量级的人物。但是如果你向记者索要采访费,对不起,你是在侮辱我们。

  关于教授要求记者付采访费的新闻,鄢烈山先生在评论中说,这是“天经地义的”,“根本就没想到‘该不该’的问题”(见昨日A03版)。的确,教授接受采访,就像鄢烈山先生和本人为报纸写评论一样,都是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如果报纸不给稿费,大概鄢先生和本人也都是不愿意写的。

  鄢先生问:“接受媒体采访与教授到各地讲学,与中小学教师假期做家教,有什么本质区别吗?”我的回答是:有的。而且,这个区别恰恰正是:只有媒体不会给你钱。如果你收到了钱,那么采访你的就不是一个记者,而是一个采购员。

  也只有在媒体界,才会存在着违反利益最大化原则的传统:把一个“企业”人为地割裂成两个独立的部门,采编和经营分开,以维护新闻的独立性。也正是因为如此,媒体才会赢得特殊的尊重。

  比如,克林顿先生到处开讲座,是明码标价的,这甚至成了他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但是,如果克林顿向《华盛顿邮报》的记者索要采访费,美国新闻界会当他是想钱想疯了。

  你可以不接受记者的采访,就好像你可以不接受穷光蛋的求婚;但是你不可以向记者索要采访费,就好像你不可以赤裸裸地为自己的婚姻开一个价钱。

  因为,新闻和人身一样,是独立的,不可以买卖的,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是神圣的,不可亵渎的。

  支持教授之收费要求的人,大多持了“市场化”的理由:有成本支出,就应该有收益,乃至是现金收益。对某些媒体,教授们也并不向之索要费用,因为这些媒体的影响力也是可以折算成钱的。

  道理都是没错的,现实也正是如此,一切都是虚假的,惟有利益的计算才是永恒的。在英国、美国,新闻也已经市场化和娱乐化了,采编部门和经营部门的区别、一家报社和一家公司的区别、一个记者和一个公司职员的区别,已经越来越模糊。但是,大家似乎并不怎么觉得悲哀,还要鼓与呼。

  你说人身不应该买卖,有人已经在标价求婚、标价征婚,支持者似乎也不在少数,其理由是:那些闭口不谈钱的人,他们的择偶难道就没有现实的考虑了吗?而这也是那些赤裸裸的商业化媒体,讥讽那些恪守新闻传统之媒体的理由:你们不追求发行量吗?你们不也要拉广告吗?甚至,你们难道不也是一个利益集团吗?

  是的,任何一家报社都是要拉广告的,但是靠记者拉广告,那就是赤裸裸的堕落;靠支付采访费来获取新闻,那就是赤裸裸的商业化。

  《花花公子》动辄以几百万美金的价格,诱惑明星们的一脱。与之相比,教授们区区300元一小时的采访费,又算得了什么呢?但是,那些赤裸裸商业化的媒体,是不会向教授们请教外交问题的,除非是大众明星级教授,而又身材健美,愿意拍裸照。(作者系媒体从业者)

  本版个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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