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当年大案催生《民权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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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0:25 新华网 |
1964年6月21日,为调查3K党纵火焚烧黑人教堂、殴打教徒的事件,三名年轻的民权工作者驱车前往密西西比州。这三人中,一位是21岁的密西西比州黑人青年,名叫詹姆斯·钱尼,另两位都是来自纽约的犹太白人———24岁的迈克尔·施沃纳和20岁的安德鲁·古德曼。 当三人行至密西西比州纳什巴县境内时,被当地警方以超速为由拘留了8个小时。当晚10点,三人获释。但随后,他们乘坐的车辆被一伙3K党党徒跟踪。在行至偏僻路段时,他们被3K党暴徒从车中拖出杀害。3K党暴徒将尸体掩埋在一个堤坝附近四五米深的地下。 1964年正值美国民权运动如火如荼之际。此案点燃了许多美国人心中的怒火,成为美国民权运动史上里程碑式的《1964年民权法案》顺利通过的催化剂。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最终于1964年8月4日找到了三人的尸体。然而,凶手们没有被立即绳之以法,原因在于密西西比州检察官同情3K党,拒绝对嫌疑人提出谋杀指控。 在拖了3年后,美国司法部于1967年对19名3K党涉案人员提出指控,但罪名并非谋杀或杀人,而是“侵犯三名民权工作者的民权”。 1967年的陪审团清一色是白人,宣判结果也可想而知———包括基伦在内的12人被判无罪;另外7人虽被判有罪并入狱3-10年,不过他们实际的服刑时间均未超过6年。(来源:新闻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