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购物超5000元要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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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0:39 北京日报 |
本报讯(记者王东亮通讯员尚秀菁)北京海关昨天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恢复旅客书面申报制度,所有经航空口岸出入境的旅客都要填写海关申报单。居民旅客可以免税携带在境外和港、澳地区获取的总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入境,对超出部分海关将依法征税,同时取消居民可免税携带规定数量大件物品入境的规定。 居民旅客入境申报物品价值以商业发票为准,如无发票,海关将对物品估价征税。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自用物品,海关将征税放行。 此前我国实行的出入境旅客可以免税携带一定数量的大件物品(如电冰箱、电视机等)的规定即行取消,旅客携带的物品全部从价征税。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