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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丈夫殴打,妻子持刀反击 杀夫领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0:4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向丈夫索要自己的工钱,反遭到丈夫殴打,挣脱后,她持刀将丈夫杀死。6月22日,记者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获悉,该院对这起家庭纠纷引起的杀夫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这名妻子有期徒刑11年。

  29岁的王振品是大方县农民,多年前与死者陈某某组建家庭,生下3个女儿。然而,夫妻矛盾不断,最后分居,孩子主要由王振品照顾。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5月7日晚上10点钟左右,陈某某来到王振品位于黔灵镇的佃住房,看见丈夫回来,王振品向他索要之前被丈夫领走的28元工钱。陈某某同意还钱,但是提出要与王振品和好,双方为此发生争吵,其间,陈某某将王振品按倒在地上殴打,王振品挣脱后,持屋内一把尖刀刺中陈某某左胸,致使陈某某死亡。

  法院认为,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发,且被害人首先对王进行殴打,对本案的引发有一定责任。故依法对王振品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振品有期徒刑11年。

  作者:赵车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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