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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离婚率飙升? 专家称统计方法不符国际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1:2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3日电据解放日报报道,针对近日一些媒体刊载的离婚率统计结果,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徐安琪2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离婚率没有如此之高,有关部门统计方法与国际标准不符。

  连日来,一些媒体争相传播一项调研结果:“中国离婚率已超日本韩国,与新加坡同属亚洲离婚率较高的国家”。之前,一些报纸和网站也不断有诸如“广东去年近10万人离婚”、“上海离婚增20倍”、“中国离婚率将以每年二百万对的速度递增”等消息。

  这些消息引起了世人对中国离婚率的深切忧虑,有人甚至将离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归咎于第一代独生子女心智不成熟、对待婚姻“草结草离”。为此,徐安琪指出:按照联合国人口统计年鉴统一规范的粗离婚率的国际标准,即年内离婚总数与年平均人口的比率,中国的粗离婚率刚过1‰,不及日本、韩国的二分之一,同时,新加坡的离婚率低于日本和韩国,更谈不上亚洲最高;上海的离婚率自1980-2000年20年中粗离婚率增长了7倍,不是20倍,目前居全国第三;而广东近年的离婚数仅为五至六万,离婚率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数,排序第20位以后。

  徐安琪认为,有关部门公布和计算离婚率的方法值得质疑。一些媒体公布的最新调研报告是依据北京市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得出的结论,但年鉴中只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数5810对、法院离婚案结案数32946对的数据,因此,一般人就以为2002年北京市的离婚总数为以上两项相加共38756对。而实际上,法院的离婚结案数还包括撤诉、调解和好和判决不准离婚数,如果将这些未被准予离婚的结案数去掉后,实际准予离婚数将减少1万多对。另外,还有一些地方统计将离婚“对数”改为离婚“人数”。

  据徐安琪介绍,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编著的《人口学词典》对粗离婚率界定为“某一时期离婚件数与该时期平均人口数之比”,但一些地方公布的离婚率都是以该年的离婚人数作分子除以年平均人口,以致中国的离婚率一直被人为地翻了一番,不少人口学和社会学者的文章中都因此得出大陆的离婚率高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以至引起社会对中国离婚率失控的忧虑。

  由于离婚率是反映某时期婚姻解体状况的一个敏感指标,也是正确评估婚姻和谐和家庭离散趋势的重要依据,徐安琪建议有关部门将离婚率计算方法中的分子“离婚人数”改为国际通用的“离婚对数”,以防止类似的使专家误读、令民众瞠目的事件再现。(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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