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家属就业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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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1:40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报道】今后,用人单位吸纳随军家属就业将获得岗位补贴以及社会保险补贴。各区县劳动部门协理员岗位也将优先招用随军家属。 据了解,各区县要确保年内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随军家属基本实现就业,年内新增随军未就业家属,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要在6个月内推荐上岗就业。其中年内新增随军未就业家属人数在10人以下的,行政调配安置率不得低于50%;人数在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不得低于20%;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不得低于10%。(朱锐) (编辑 五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