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年内取消村组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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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3:12 人民网 |
人民网成都6月23日电记者梁小琴报道日前,成都市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度的通知》,年底前在全市取消村组会计,全面启动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委派办法,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通知》安排,各区(市)县要在乡(镇、涉农街办)财政所建立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统一代理村组财务会计和核算工作,以便监督村组财务管理。每个村只设1名由村文书兼任的报帐员。每个代理会计核算中心设主任一名,由(镇、涉农街办)财政所所长兼任,专职会计人员1—2名。各区(市)县在7月底前完成对所有委派会计人员的培训,全部委派工作年底前完成。“中心”建立后,对村组财务会计工作,实行会计环节和出纳环节的分离,资金和财务分离的“两个分离”。在村组财务管理中逐步实现会计服务社会化,面向全社会服务;会计人员职业化,所有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从业资格;会计管理规范化;会计手段电算化的“四化”目标,改变过去城乡会计管理上的二元结构和农村会计工作落后的面貌。 据了解,多年来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存在严重弊端,农村会计依附于村级领导,导致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削弱,失去了会计应有的监督功能。此次实行“中心”会计委派制,由区(市)县级财政和农业部门按规定程序严格选拔,实行统一委派,被委派的会计受区(市)县级财政、农业部门和乡(镇、涉农街办)双重管理,未经县财政、农业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调动和撤销其工作。委派会计的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均由县级财政负担,全新的管理办法解除了会计人员对所在村的利益依附关系,这样就将村组的理财权和会计人员的监督权适当分离,从源头上把住村组资金的使用关。 《通知》强调此次改革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账务代理必须坚持“三权不变”,即村组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不变;村组集体资金的使用权不变;村组集体资金的审批权不变。“中心”不得越权审批村级资金,不得限制村组的正常经费开支,更不得挪用,挤占村组资金,确保村组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确保集体权益不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