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试行“民主弹劾干部”制 6名干部被弹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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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4:32 红网 |
红网临武讯(通讯员陈纪雄)近日,临武县双溪乡纪检书记刘某因工作飘浮、作风不实、群众意见大而被弹劾,这是该县在部分乡镇和县机关部门试行“民主弹劾干部”制以来被弹劾的第6名干部。 今年来,该县为解决乡镇及行政机关干部工作不实,办事过程中索、拿、卡、要、“推委拖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轻微违纪现象,在部分乡镇和县机关部门试行“民主弹劾干部”制。该制度规定普通党员、群众和一般干部,有权对工作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弹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或党员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股级以上领导干部提出弹劾动议;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在编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对本单位股级领导干部提出弹劾动议;10人以上县属重点企业法人联名,可对与企业发展相关的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股级干部提出弹劾动议。县纪委接到弹劾动议后,联合人大办、组织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弹劾动议案中载明的事实和依据进行调查,一经查实调查组将向县党代会或人代会提交弹劾动议案,提交大会表决。被弹劾人自弹劾通过之日起被解除职务,2年内不得担任同一职务。(稿源:红网)(作者:陈纪雄)(编辑:何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