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善后工作继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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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7:03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近日,国务院调查组专家对“6·10”火灾事故已查明直接原因,认定汕头华南宾馆二层南区金陵包厢门前吊顶上部电气线路短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为了解事故原因查明后善后工作的进展情况,记者走访了潮南区区委副书记王雄。 问:目前社会十分关注事故善后工作的进展情况,请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答:目前,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进展顺利:31名遇难人员已确认身份的有28名,家属已签订赔偿协议的有25名,已火化尸体23具,已发赔偿金420万元;另一方面,28名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其中22名已出院,6名正在继续治疗中。 问:根据国务院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认定,对事故中遇难人员的赔偿是由企业负责,还是由政府承担?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精神,失火造成的人员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应该由企业负责。但在事故原因查明之前,区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为加快善后处理工作,安抚遇难人员亲属,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和谐,采取了代位处理的方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遇难人员赔偿方式和标准,由区政府代企业垫付赔偿资金。现在事故原因已经查明,赔偿责任也已明确,潮阳市华南宾馆有限公司应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区政府将依法向该公司追偿垫付的资金。 问:本次事故的遇难人员赔偿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答:对本次火灾事故遇难人员的赔偿标准每人20万元,是参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本着“赔偿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综合考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项目,经反复研究确定的。(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