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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之哀莫大于心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7:16 青年时讯

  污染已把连通长江和京杭大运河的藻江河变成“五彩河”。在江苏常州境内,被数十家重点污染企业严重污染的藻江河,正汹涌地流入长江。面对来采访的记者,当地群众反讽:“我们对污染早麻木了,你们还报道什么?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还是省点时间回家吃饭吧。”(6月14日《现代快报》)

  被污染的河流散发的刺鼻呛眼怪异的臭味,让当地群众苦不堪言;河流中大量有毒有害成分,毒死了村民鱼塘里的鱼儿,藻江河沿岸的庄稼无法浇灌……饱受污染之苦的农民,为什么如此麻木,还对前来帮助他们的记者冷嘲热讽?原来,对这里的污染状况,上下皆知,近两年,三天两头就有媒体记者来这里拍照、摄像、采访,结果呢?各家企业依然在“有条不紊”地直排污水,污染还在日益加重。

  哀莫大于心死。群众多次反映,上面多次检查,媒体多次曝光,污染依旧,如此窘境,我们没理由“哀群众不幸,怒群众不争”。群众报不完的料,媒体揭不完的黑,换来了什么?主管部门虽然有一次次的高度重视,也有一次次的治污近期和长期规划,也能在上班八小时内“例行”检查,但污染企业依旧肆无忌惮直排污水,没有一家因此被罚得倾家荡产,甚至连关门的都没有。一次一次对媒体、对政府满怀希望,一次又一次的失望,面对汹涌而来的污水,群众对污染、对上级、对媒体没有了感觉,如此不断反复与循环,群众身体疲惫了,心理麻木了。

  环保之哀莫大于心死,没有黑心企业的“心死”,没有执法部门的“心死”,群众的心怎会“死”?在一定意义上说,群众的麻木,是媒体的耻辱,是黑心企业的罪恶,更是执法部门的“耻感”和“罪恶”!

  环保之重要,不需赘述;环保法律法规之多,也无须重复。有一点很明确,在我国明目张胆地排污,就是违法;执法部门不作为,同样也是违法。这里的群众、这里的排污企业、这里的执法部门,对污染的放纵与麻木,实质上是对法律的不屑与麻木。一个不敬重法律的群体,无疑是一个野蛮的群体,更是一个没有希望的群体,这才是最大的危险与悲哀!

  青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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