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推出署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 构建诚信信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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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8:19 红网 |
红网株洲(通讯员吴志敏)为鼓励广大群众依法署名举报,充分发挥信访工作的“减压阀”作用,今年以来,株洲县纪委、监察局推出了署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于全县范围内举报人联系地址具体明确的群众来访和署名来信,由信访件承办室10日内约见举报人,并同举报人实行双向承诺。署名举报人承诺内容包括:依法信访,并如实举报,不诬告、诽谤他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线索和证据,对举报内容失实承担法律责任;在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期间不多头信访,不重复访、越级访和集体访。 信访承办室承诺内容包括:简单信访问题在15天内办理,一般举报1个月内办结,复杂疑难举报3个月内办结,特殊情况限期办结;信访问题办理完毕后,采用当面约谈反馈、电话反馈、书面反馈三种不同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署名举报人;保护举报人权益、不泄露举报人姓名、地址;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与调查事实出入较大,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被举报人造成负面影响的,将对举报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为被举报人澄清事实。该制度实行以来,已由承办室约见举报人17人次,未发生一起因同一原因引起的越级访、重复访,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稿源:红网)(作者:吴志敏)(编辑:何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