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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让骗购者“赖”在经济适用房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0:07 红网

  新华社记者近日暗访回龙观经济适用房,发现大量闲置“豪宅”、出现“高租售率”的情况后,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6月21日表示,这种现象的出现有一定历史原因。但建委还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这一现象进行逐一整顿,对查清的骗购者将勒令补足地价款、征收个人所得税。(6月22日《新京报》)

  记者近日深入全国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北京回龙观文化住宅区,发现一边是排队苦苦等待的无房和缺房户,另一边经济适用房中却出现大量闲置的“豪宅”。有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达230平方米,有6台电视7个空调。北京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网站显示,仅回龙观住宅区在这家交易中心登记的拟转售经济适用房就多达数百套。其中110平方米至230平方米的大房子就有66套待售。

  经济适用住房是我国进行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是适合于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面对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本应面向中低收人家庭出售的商品房却被一些人骗购的尴尬局面,政府有关方面不能以“历史原因”为托词,而是要依据法律法规,对这种现象地进行严肃整顿。

  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才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而且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和质量也都是有规定的。可以肯定地说,“面积达230平方米,有6台电视7个空调”的豪宅主人为了能将房子弄到手,是做了大量见不得人的手脚的。如果仅勒令他们“补足地价款、征收个人所得税”,首先还是承认了这此骗购者的既得利益,使其“黑房子”洗成了“白房子”,是对他们不正当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的默认;其次,骗购者显然是没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资格”的,“补足地价款、征收个人所得税”是理所当然的,况且即便是补了款、交了税,按目前的房价来计算,骗购者们也绝不会吃亏,还是能得到些甜头的。这又怎么能算得上是“处罚”呢?第三,北京市住房紧张,人人都清楚,如果让骗购者继续在经济适应房里“赖”下去,吃大亏的仍然是经济困难、无职无权、无关系又急需经济适用房的普通老百姓,他们依然只有望房兴叹的份儿,这无疑是对普通老百姓最大的不公正。

  经济适用房建成了豪宅,经济适用房被骗购,这一群众反映极其强烈的现象是该“整顿”“整顿”了,这也是对北京市有关方面执政能力的一个活生生的考验。有关方面应该宣布骗购者的“购房合同”、“购房手续”统统作废,决不允许他们继续“赖”在骗来的经济适用房里,这样才能还经济适用房以本来面目,才能让符合条件的普通百姓真正住进经济适用房。(稿源:红网)(作者:王威)(编辑:耿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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