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夫妇收到“驱狗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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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02:10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昌平南口镇的张振兴夫妇常年依靠领取社会最低生活保障过日子,夫妇两人都是残疾人。丈夫张振兴72岁,双腿残疾;妻子李敬色50岁,是位盲人。除一双儿女外,2003年,家里多了一名成员———一条叫“吉利”的柴狗。在李敬色眼里,吉利就像她的一双眼睛。平时牵着狗可以独自上厕所,倒垃圾,夏天在自家院门口晒太阳时,吉利就趴在她脚边。自从有了吉利,现上大学的女儿觉得母亲心情开朗许多。女儿给昌平区民政局写了一封信,提到:“它(小狗)真的起到了儿女作用的一部分。”6月7日晚,兴隆街居委会告知张振兴夫妇,有人向民政局反映他们家狗扰民,因他们家还是低保户,如继续养狗就不能再享受低保。这让夫妇俩一下犯了难。 6月22日,南口镇民政所一位姓杜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北京市民政局和昌平区政府发放的相关文件。前者规定:饲养高级观赏宠物的人员不属低保范围;后者规定:拥有宠物等非生活必须消费品不属于低保范围。杜女士认为,享受着低保待遇和残疾人补助的张振兴夫妇饲养宠物违反相关规定。 对此,张振兴夫妇认为,一只普通柴狗并不算作宠物,它吃的也只是家里的剩饭残羹,家里把它当做一只导盲犬。 22日,记者采访了昌平区民政局救济福利科科长邹水堂。邹听说张家养的是一只柴狗后表示,柴狗不是宠物狗,如果举报人反映的是狗扰民问题,不属于民政部门管辖,因此,并不能因领养柴狗而取消低保。他表示将与社区居委会和南口镇民政所协商此事。昨天,张振兴告诉记者,他们还没有收到相关部门的协调意见。 | ||